甘南州机构编制工作信息
甘南机构编制工作信息
第 18 期
【工作动态】合作市检察院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等2则
【经验交流】甘南州“三项措施”推进控编减编任务落实
工作动态
合作市检察院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合作市检察院是今年全省首批试点改革的基层检察院。为顺利推进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在改革前,组织、检察、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在深入调研,认真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注重素质严分类。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在人员分类改革方面,合作市对检察院现有人员进行了摸底分类,将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6月底组织符合条件的检察官参加了全省试点院首批入额检察官遴选考试,8月初省检察院司改办考核工作组对拟入额的14名检察官从民主测评、检察业绩和领导评价三个方面分层次进行了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考评,科学合理的对检察官人选进行了确定。二是完善机制明责任。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合作市建立了检察官执法业绩档案,完善了检察官业绩考评与质量评查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对检察官办案质量进行评查,并按比例配备了一线办案岗位检察官,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岗位司法责任制。三是认真核查清资产。组织人员对市检察院的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等资金账务进行了认真清查,完成了经费资产摸底统计工作和各项资产的核对清查工作,为下一步推进基层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奠定了基础。四是整合机构促规范。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合作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检察业务部门设置“一局四部”,保留现有办公室及政工科。整合后,合作市检察院内设职务犯罪侦防局、刑事检察部、刑事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部和办公室、政工科等7个内设机构。
(合作市编办 陆 婷)
舟曲县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加载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文件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公平的服务。今年6月,根据省州审改部门的工作要求,县审改办组织召开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安排部署动员会。会后,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原则,对包括备案、登记注册、认定认证、考核评定等需要政府部门确认的公共服务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实施,谁梳理”的要求,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对本单位以及按照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别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各单位及时制定、完善服务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了办理流程,简化了办理条件,下一步梳理加载后,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窗口也会进驻政务大厅。
截止目前,现有25个县直部门共梳理公共服务事项266项,其中,基础性公共服务17项,经济性公共服务15项,安全性公共服务74项,社会性公共服务160项。
(舟曲县编办 吴金贵)
经验交流
甘南州“三项措施”推进控编减编任务落实
甘南州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坚持“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合理设置机构,对确需增加编制的,坚持动态调控、余缺调剂,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合理调剂,切实将控编减编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控总量,守底线,确保只减不增。严格控制编制总量。根据省编办下达的控编减编指标,州编办将控编减编指标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县市暨部门单位按照下达的控编减编指标研究制定了本县市、本部门、本单位控编减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大消化超编人员力度,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细化控减工作措施。结合全州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制定了《甘南州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在“严控”上下功夫,严格控制新增机构、严格控制新增编制、严格控制新增人员;在“盘活”上做文章,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加强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在“优化”上动脑筋,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人员结构、优化体制机制的工作思路及要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对各县市控编减编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将控编减编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并于各县市编办签订了机构编制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各县市高度重视,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监督,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抓好控编减编工作,确保了控编减编目标任务落地生根。
二是优结构,强管理,用好现有编制。结合简政放权优化管理。通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减即减、应减必减、能放则放、重心下移”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州共清理出行政许可项目146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43项、备案管理项目经理310项。进一步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和社会具体事务的干预,有效推动了政府简政放权,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涉及较多的部门,核减了其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结合职能转变优化管理。通过重新制定“三定”规定,督促指导各部门单位特别是涉改部门严格落实“三定”规定,确保了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整合到位、职能划转到位、编制调整到位、工作衔接到位。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完善职能配置、规范工作流程、推行购买服务,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职能、精简了机构、压缩精简了人员编制,进一步优化了机构编制管理,发挥了编制资源的最大效益。结合分类改革优化管理。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职能交叉、任务不足、设置分散和布局结构不够合理的57个事业单位进行了撤并、整合。对县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进行了统一规范,统一了机构名称、机构规格、领导职数,明确限定县市事业单位必设机构和选设机构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机构设置,优化了编制管理。
三是抓协调,促落实,联动管理编制。坚持联席会议。严格执行《甘南州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机制运行实施办法》,由州编委领导牵头,适时召开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究控编减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了有效监管机构编制的工作合力。推行实名制管理。按照机构编制人员核查结果和新的“三定”规定,及时补充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各类信息数据,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州直各部门(单位)间信息共享机制,把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管理、工资审批、经费预算等多个环节有效结合起来,实现了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动态管理,将实有人员控制在规定的编制员额、领导职数和人员结构比例范围之内。严格进人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文件精神,对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选调各类人员,严格在空编和自然减员指标内安排。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编制审核制度,招考、招聘、选调各类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核批准,不得违规招考、招聘、选调各类工作人员。必须合理计划使用空编,严格控制编外进人。
(州编办综合科 周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