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编办“三项举措”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州委编办认真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着眼强化监管、优化服务,采取“三项举措”,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着力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
强化法人登记管理。采取“微信群组”“电话视频”等方式,通过线上答疑、远程协助等,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深入解读,让事业单位法人及相关工作人员随时随地咨询学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认知度。印发《关于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法人事业单位围绕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报州委编办研究解决,避免了问题长期累积、单位“带病运行”等不良状况,彻底消除了管理隐患。
规范印章封存管理。针对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仍需要借用公章开展后续工作的问题,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填写“事业单位印章封存申请表”,明确使用理由,并经事业单位法人、经办人及举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再次启用。对于涉及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登记等需要移交的印章,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印章移交程序及时移交,确保做到第一时间收缴印章并开具相关登记及证章收缴证明。对收回的印章,严格执行“专柜保管、固定存放”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的整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收缴印章23枚,全部移交州档案馆保存。
实施档案分类管理。按照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度报告公示的归档要求,对事业单位登记档案进行分类和专柜保管,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对登记类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确保了提交材料的完整规范。同时,按照办理业务类型,对档案盒统一进行编号排序,对相关资料分卷入档,并建立档案目录索引,确保了每份登记档案材料完整、装订规范。按“一年一档”要求,对“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信用等级评价等监管材料进行归档保存,并建立盒内资料清单,进一步方便查询调用,做到了规范、美观、实用。
供稿:王丽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