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编办内设机构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28 】     【选择字号:

    州委编办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党务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书,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务督办工作;承办机关人事、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问题的综合调研和协调联络工作;承担全州机构编制系统信息宣传、干部培训工作。

(二)州直机构编制管理科

负责拟定州直各部门机构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和州直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办法;审核调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和经费开支渠道;承担州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州直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进编、出编、工资审核工作;审核州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联系双重领导或垂直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州直军转干部编制管理工作; 研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办法和措施,拟订州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人员结构比例和机构编制标准;承担州直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州直行政、事业机构编制方面的调查研究。

(三)县市机构编制管理科

承担县市、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方案、制度办法和措施的拟订、审核工作;承担县市副县级以上事业机构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审核县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负责县市、乡镇行政事业编制的总量控制工作;承担县市政法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县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监督检查科

承担全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综合性文件材料、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的拟订工作;承担州直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县市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州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受理“12310”举报电话和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检举和投诉;承担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代表委员提案议案及意见的办理工作;承担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五)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州事业单位登记、评估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州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督查县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州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办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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