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事证第 162300000152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甘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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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甘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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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对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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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合作市腾志街1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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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彦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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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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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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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甘南州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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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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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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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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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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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良好,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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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在局机关其他科室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督导室认真履行政府教育督导监督、检查、指导、评估职能,扎实有序的开展督政、督学工作,较为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根据《甘肃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当前省、州教育工作整体要求,我室于2月份拟定并印发了《甘南州2014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确立了以督政、督学和监测三大职能为基线的全年督导工作目标。 二、认真开展开学工作督查 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对各县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责令各县市教育局督导室对本县市的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上报。我室适时组织了开学准备工作与开学工作的督查,并跟随省教育厅总督学李晶赴合作市、玛曲县、碌曲县对开学工作进行了督查,给省教育厅与州政府上报了《甘南州2014年春季开学准备情况汇报》,给各县市印发了《甘南州2014年春季开学情况督查通报》。 三、参加学校维稳工作 受局领导委派,3月2日,我室全体工作人员进驻合作一中,督促、协助合作一中开展维稳工作。 四、加强督学队伍建设 我室将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划分为9个督学责任区,聘请局机关业务精湛、经验丰富、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州中小学、中专和幼儿园的高级教师为兼职督学,组建并完善学科门类齐全、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化的督导队伍,促进研究型、学者型和专家型督导队伍的壮大。以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队伍建设。专兼职督学负责对全州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不定期随访检查、督导,规范其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为打造懂业务、勤督导的督学队伍,我室将各县市督导室工作人员和部分兼职督学集中报名,参加省上举办的函授培训。3月3日,转发了《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转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要求全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悬挂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向群众公布了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督促学校及幼儿园配合责任区督学开展督学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扎实开展督政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甘南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积极发挥教育督导监督与指导的职能,借助督政、督教、督学,促使政府行为落实到位,提升学校办学管校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强化督政,确保政府行为落实到位。深入迭部县、合作市三县的14个乡镇、4个街道办、23所学校、4所幼儿园对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州级督导评估,促进了县、乡政府依法落实教育工作职责的自觉性,推动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落实。 六、强化督查,促进玛曲教育工作,高质量的完成省级督政工作 今年省督导办确定我州舟曲县为省上督政的县,为了保证舟曲督政工作各环节的顺利开展,我们在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先后7次深入玛曲,对县政府教育工作开展了督查、指导、评估。4月份开展了对玛曲县各乡镇负责人、教育干事,各成员单位、教育局机关干部的培训活动。5月份至8月多次深入到玛曲县的8个乡镇,14所学校、10所幼儿园及县直职能部门,对县政府教育工作自查自评情况进行了一次过程性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 9月上旬,抽调部分县市督学、督导室主任组成督导评估组,深入到玛曲县8个乡镇、14所学校、10所幼儿园和县财政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通过实地察看校园文化建设、办学基础条件、学校管理、课程开设和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核实有关数据、调阅文档案卷,查阅县政府近年来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经费投入、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档案资料,核查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两个比例”、教育费附加征收、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等情况,从领导与管理、投入与保障、改革与发展、学校安全工作、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等五个方面,对舟曲县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州级复评。10月下旬审查上报了省级督导评估的相关材料、档案,推动了玛曲县的“迎评”工作步伐。12月上旬,配合省政府督导评估组深入玛曲县4个乡镇、7所学校、4所幼儿园,对玛曲县政府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验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七、做好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6号)和《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甘教督〔2014〕15号)文件精神,5月23日下发了《甘南州教育局甘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做好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对如何做好全州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此项工作分学校自查、县级督导、州级复查几个阶段进行。 八、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 根据《甘南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评的通知》(州教督〔2014〕14号),我室组织各县市督学、督导室主任和部分学前教育兼职督学组成4个督导评估组,依据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照《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查看、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于2014年5月26日至30日,对全州8县市人民政府学前教育工作从校园建设、教学管理、师资配备、课程设置、幼儿入园率等情况和县市政府的政府职责、经费投入、园所建设、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发展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督导评估。此次督查,规范了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促进了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九、加强督学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学校健康稳步协调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督促和指导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巩固和发展办学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年初安排,州督导室于6月下旬和10 月中旬,抽调有关学科带头人,对合作市中学和舟曲一中,从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及相关因素进行系统评估和价值判断,通过听取学校汇报、深入课堂听课、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学校近几年的各类会议记录、校领导听课记录、教务档案、各类计划总结、近远期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台帐等办学资料,实地察看学校校园、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活动场所等方式,对学校从条件与环境、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生表现、普及程度与社会评价等五个方面进行了综合督导和量化评估。在督导中充分体现中英项目督导“平等、伙伴、和谐、公平”的新理念,督导成效突出,反响良好,受到了被督学校的欢迎和高度评价。 十、其他工作 1.狠抓难点,切实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州督导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乡镇、街道办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将辍学学生复学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乡镇、包村干部、村委会干部身上,实行“一票否决制”,靠实责任,狠抓落实。 2.加强督学,推进学校健康稳步协调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督促和指导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巩固和发展办学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合作市中学和舟曲一中从学校管理、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综合督导和量化评估。 3.强化督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组成督查组对舟曲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4.制定规划,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评估认定工作。州督导办制定了《甘南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 5.全力做好各县市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工作 年初,参与了全州教育例会的筹备工作,制定了《2014年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起草上报了《州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起草了对县市政府2014年度教育工作进行考核的安排。年终全力参与完成了省政府对州政府教育工作的考核,组织完成了州政府对县市政府教育发展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和州教育局对各县市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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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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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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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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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王才让 联系电话:09418214237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