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编进人案例教育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05 】     【选择字号:

近日,群众举报称武汉市新洲区某单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擅自超编制限额办理人员调动手续。根据区领导指示,区纪委、区编办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介入调查。

    经调查核实,今年6月7日,该区某单位人事科科长未经局党组研究,在没有向区编办申报用编手续且在其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二级事业单位已无编制空缺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之便,为其亲戚办理了从局下设的差额拔款事业单位向局下设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调动手续,同时又向区财政局申报2012年全额供给预算。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新洲区机构编制管理细则>的通知》(新办发[2010]23号)第六条第二项等有关规定。

    新洲区纪委依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第二条,即“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决定:1、给予该局人事科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和调离工作岗位处分;2、其亲戚的违纪调动,由相关单位撤销其岗位异动登记手续,并将当事人的人事档案和工作关系退回原单位。

   为切实加强该区机构编制的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高社会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区纪委、区编办抓住查处这起违纪案件的契机,组织举办了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人事科长参加的全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通报了关于对该起违纪案件的处分决定,并再次组织学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新洲区机构编制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重要文件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重要意义。大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该案例为教训,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依法依规办事,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迈进。

 

( 编辑 冯大强)

监督检查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