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常用名词解释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23 】     【选择字号:

混编混岗

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设置行政岗位,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设置事业岗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对混编混岗的行为,由机构编制部门采取通报批评、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予以纠正、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方式处理。【用法示例】“从根本上解决超编进人、混编混岗等问题,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846号)

机构编制离任审计

指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下级党政领导和同级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离任时,对其任职期间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有关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并将审计结果列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考核内容的一种督查形式。【用法示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实行行政领导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制度。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本级行政领导离任审计内容。”——《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编制调剂

指根据改革管理需要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按照总量控制、有减有增的原则,将一些撤销机构、职能弱化机构或者有空编单位的编制,调整到其他职能加强、工作需要、人手不足单位的一种动态管理手段。主要包括:跨系统、跨部门、跨层级的调剂。也包括部门内部调剂。【用法示例】“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确需增加事业编制的,通过编制调剂解决。” ——《关于实行全区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调剂使用的通知》(新机编〔200911号)

高配

指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配备某一职位的领导成员,使其行政级别高于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该机构规格相对应的职位层次的行为。如,正科级机构规格,其正职领导职位配备为副处级领导或非领导职务;正处级机构规格,其副职领导职位配备为正处级领导或非领导职务。【用法示例】“已明确规格的机构,除因工作需要经批准保留原职务层次的人员外,原则上该机构领导不应高配。”——中央编办三司《机构编制工作实务》2008年。

自定编制

指各地区各部门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自行核定机关、 事业单位编制的行为。【用法示例】“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纪律,不准再自定编制、超编进人。”——《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规范使用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严把政法机关进人关的通知》(政法〔2009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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