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召开
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林铎讲话;
唐仁健等作说明;欧阳坚孙伟等出席
本报兰州10月26日讯(记者吕宝林 陈多)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今天在兰州举行。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对全省机构改革工作和组织落实好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安排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省委书记林铎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对《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作说明,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元平对《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作说明。
省领导欧阳坚、孙伟、李荣灿、马廷礼、刘昌林、宋亮、周学文、王嘉毅、蒲永能等出席会议。
林铎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大势,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无畏魄力和强烈担当,彰显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不仅明确了顶层设计,也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起谋划和推动机构改革的政治责任,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现实检验,作为当前必须坚决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推进实施,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林铎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盯紧目标要求,突出着力重点,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实施。要严格对照中央提出的机构改革总时间表,把握节奏、压茬推进,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坚持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实施,形成规范有序、协同有力、蹄疾步稳的推进态势,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要切实抓好省级机构改革,统筹推进省人大、省政协机构改革以及群团组织改革,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压茬推进市县机构改革,积极与省级机构改革紧密衔接,把握好统和分、大和小、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强化组织领导,吃透政策精神,加快改革步伐。要有条不紊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牢牢把握政事分开这条主线,全面清理规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效应放大。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推进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林铎强调,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推进。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坚持政策标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序开展转隶和移交工作,科学制定“三定”规定,切实在政策范围内做好改革工作。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综合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加强对市县和部门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导,统筹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的有效实施,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涉改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组建机构改革工作班子,对上加强沟通衔接,对下加强政策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勇于担当,真心实意拥护改革,迎难而上推进改革,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实施。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正确对待职务变动、岗位调整和进退留转,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加强对机构改革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壮大改革主流声音,凝聚推进改革的正能量。要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
林铎强调,要坚持一手抓好机构改革、一手抓好当前工作,坚定信心、鼓足干劲、迎难而上,盯紧抓实脱贫攻坚、经济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实现机构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努力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动我省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不是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的省级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省纪委委员、省监委委员;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党(工)委组织部门、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分基层代表参加会议。
编辑:王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