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职责梳理 抓好改革准备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市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全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培训精神、政策规定及兰州市、皋兰县试点经验和做法,深刻领会改革的重大意义,学深学透改革政策,把握本次机构改革的重点目标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为摸清机构现状,厘清改革底数,市编办聚焦职责梳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党政工作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梳理工作。一是扎实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政工作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梳理工作的通知》(合作编办发[2018]46号)和《补充通知》(合作编办发[2018]50号),就乡镇、街道、市直党政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梳理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明确了工作节点、进度要求、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认定依据,进一步靠实了责任,强化了纪律要求。二是深入开展自查。市编办按照新标准、新要求指导全市党政工作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认真开展主要职能职责梳理,特别是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自查工作。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依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结合部门权责清单,仔细研究梳理,准确掌握机构现状。对全市党政工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群团组织,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共182个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进行了初审。 下一步,依法审核确定。市编办将按照“部门自查、编办初审、法制办审核、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的工作流程,向市法制办提交初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找准法律依据。在审核基础上提交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审查合理性、必要性,明确职责边界,力求把各类机构的设置情况、职责配置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摸清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进行认定,区别确认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部分承担行政职能和执法类事业单位,确保职责梳理准确,内容全面、依据充分,提出行政职能取消、下放、回归机关等改革建议,为科学研究拟定改革实施方案、顺利推进机构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编辑:王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