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3-06 】     【选择字号:

甘南州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实施方案

甘南审改办发[2014]01号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意见》(甘南发[2013]34号)和《甘肃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审改发[2014]1号)精神,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开展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责任、监督”的原则,全面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创新管理理念和审批方式,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完善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加快推进“五大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项目法定原则。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立。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登记、备案、审定、年检、认证、监制、检查、鉴定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二)坚持客观真实原则。全面清理,客观分析,准确填报,如实反映,防止漏报、瞒报,确保审批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三)坚持分级负责原则。州、县市政府分别负责清理核实本级政府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四)坚持分类清理原则。对现行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按照事项性质、主要特征、审批内容、主体责任等,研判论证,严格甄别,厘清政府和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科学划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自主调节、社会自治自律等审批事项,合理分类。

三、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清理核实工作,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管、接、放”,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建立健全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方便群众、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前置条件少、审批项目少、审批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目标,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范围内容

(一)清理核实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省驻州单位。

(二)清理核实内容

1、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

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3、涉密行政审批项目;

4、受省直部门委托的审批项目;

5、实行备案制管理的审批项目;

6、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

7、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省驻州单位除外);

8、管理服务类事项。

五、方法步骤

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从20143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为自查自清、审查核实、公布实施三个阶段。

(一) 自查自清(201431日—410 日)

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驻州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县市、本部门(单位)现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清理核实的要求,提出保留、取消、调整和下放的具体意见,详细填写各类表格(含电子版),于3月底前报州审改办,电子版和纸质版大小均为A3

(二) 审查核实(2014411日—531日)

州审改办组织州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所在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等内容进行集中审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各县市要按照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的要求,及时与州审改办沟通联系,反复论证,形成分类核实意见。

(三) 公布实施(201461日—630日)

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省驻州单位的审核意见确定后,由州审改办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将保留、取消、调整和下放项目的审核意见报州审改领导小组审议,并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6月中旬前公布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市按照与州审改办沟通形成的分类核实意见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提出保留、取消、调整项目等意见,经县市审改领导小组审议,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结果,并报州审改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再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时限紧迫、要求严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这次清理核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全州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由州、县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一负责;各级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切实加强督促落实;各级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审改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参与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工作,并对本部门(单位)清理核实结果负责。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有关要求,全面梳理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清工作。对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一律取消、下放,不得通过项目拆分、合并、转为备案等形式变相保留、截留;对省、州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做好承接落实。要重新编制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要明确管理层级,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编制办事指南,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为保证全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清理核实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要加强与州审改办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清理核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州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认真完成清理核实工作任务。州审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清理核实工作。对漏报、瞒报项目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清理核实工作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附件:1.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一)

2.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二)

3.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三)

4.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处理表(四)

5.实行备案制管理事项表(五)

6.实行备案制管理事项表(六)

7.本次新增行政许可项目表(七)

8.本次新增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表(八)

       9.本次新增涉密行政审批项目表(九)

10.本次取消停止执行项目表(十)

11.保留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表(十一)

12.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表(十二)

13. 管理和服务类事项表(十三)

注:所有附件表格请在甘南州机构编制网站(http://gannan.gsjgbz.gov.cn)中下载。

联系人:杨国毅,联系电话:821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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