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州级政府部门承接省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3-17 】     【选择字号: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州级政府部门承接省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的通知

州政发[2014]1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省属驻甘南单位:

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州政府承接省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36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5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1项,省属驻州县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项,暂不列入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9项,承接省政府下放部门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5项,州县市政府部门工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10项。州级政府部门新增备案管理项目3项,取消备案管理项目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给县市的项目,要直接下放到位,不得截留,县市政府要接住管好。要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摸清底数,建立“权力清单”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下放工作,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坚持放管并重,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等配套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要依法及时公开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信息,努力营造公平竞争、打破分割、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州政府承接省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

 

                                                甘南州人民政府

2014123

 

 

 

 

 

 

 

附件1

州级政府部门承接省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

(一)取消行政许可项目(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2

私营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省、市(州)、县(市、区)工商局(分局)

3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

州、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核发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核发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1项)

序号

原项目名称

取消内容

实施机关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州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州民政局

 

(三)省属驻州县单位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国税管理范围除外)

州、县(市)地税局

2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国税管理范围除外)

州、县(市)地税局

3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地税管理范围除外)

州、县(市)国税局

4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地税管理范围除外)

州、县(市)国税局

  (四)暂不列入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项目(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州、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2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核发

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

(五)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许可项目(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1

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州、县(市)公安局

2

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省公安厅边防总队

州、县(市)公安局

3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的许可

省交通运输厅

州交通运输局

4

向无规定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省农牧厅

州动物卫生监督所

5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

州、县(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

6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省工商局

县(市)工商局

7

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

省宗教事务局

州宗教事务局

8

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设备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州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9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省文物局

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六)承接省政府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5

序号

下放项目名称

原实施机关

现实施机关

1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省公安厅

州公安局

2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省公安厅

州公安局

3

省级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5公顷和5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

省水利厅

州水务水电局

4

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审批

省文物局

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5

馆藏二级及以下文物的复制、拓印审批

省文物局

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七)州、县(市)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10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2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3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4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

港口经营许可

州交通运输局

6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

7

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8

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9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州、县(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10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八)州级政府部门新增备案管理项目(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九)州级政府部门取消备案管理项目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1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收费备案

省、市(州)、县(市、区)工商局(分局)

2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核发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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