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甘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9-27 】     【选择字号: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省、州的有关规定;拟订全州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州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州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州直部门、县市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

2、负责统一管理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审核州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州委各部门之间、州委与州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3、负责审核审批州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科级干部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州政府派驻外地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负责省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审核副科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4、负责拟定全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审核调整州委、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州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批调整县市所属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协调县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5、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6、承办报送州政府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修改工作;参与审核州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7、监督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州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负责全州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8、负责拟订全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州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州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9、负责州直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指导县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州机构编制部门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10、负责联系、协调双重领导,省委、省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再我州单位的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11、承办州委、州政府、州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人员编制核定为30人(其中:19人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人后勤事业编制),共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州直科、县市科、督查科、登记科、审改科、电子政务中心。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5,2016年增加2人,原因是工作需要,调入2人。退休人员4人,无变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959759.14元,支出总计 2833075.86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6368.05  元,增加1.94%,支出减少70315.23元,下降2.42%,主要原因: 2017年在职人员增加、科学发展观奖、退休津贴等增资增加,相关收入支出随之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59759.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298.20元;其他收入(利息)460.94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33075.86元,其中:基本支出2833075.86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6683.28元,较上年增加126683.28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办公费用因发票等原因需跨年度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59298.2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67元,增加1.96%。主要原因: 2017年在职人员工资增加、科学发展观奖、退休津贴等增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33075.86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15.23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办公费用因发票等原因需跨年度支付。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0498.66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498.66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科学发展观奖、退休津贴等增资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2577.2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0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3075.86元。其中:人员经费2453108.20元,较上年增加6265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科学发展观奖、退休津贴等增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79967.66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132970.23元,主要原因:1.我办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2. 部分办公费用因发票等原因需跨年度支付。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869.90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9.90元,主要原因是我办大力压减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378.90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工作督查汇报、下乡帮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符,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工作减少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8491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9.9元,主要原因我办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车辆维护运行费36378.90元;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1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967.6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32970.23元。主要原因是我办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辆资产原值203255元。其余均为一般性办公设备计547235元,固定资产合计75049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00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保服务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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